合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(合肥住宅維修資金不足時如何處理維修資金增值收益歸屬問題)
合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涉及當維修資金不足時,如何處理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歸屬問題,根據《合肥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》,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用于房屋及其附屬設施、設備等因自然損壞或功能障礙而需要維修的資金,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以支付相關費用時,應優先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,并從其他渠道籌集,如果仍不足,則由業主共同出資補足。,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產生的增值收益,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費、風險準備金和維修基金后,剩余部分歸業主所有,這意味著,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產生收益時,業主有權分享這部分收益,但需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相應的管理費和風險準備金。

合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
一、不同類型住宅的交存標準
- 高層(含帶電梯的多層)住宅: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90元/平方米。
- 多層(含別墅)住宅: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為50元/平方米。
- 在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,單獨確權的車庫(位)、儲藏室: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繳存。
- 多層房屋產權人: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繳存維修資金。
- 高層房屋產權人: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繳存維修資金。
二、執行時間相關規定
執行時間以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間為準。




合肥住宅維修資金使用流程
維修資金不足時如何處理
合肥物業費與維修資金關系
維修資金增值收益歸屬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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